《黑龙江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2017-08-25 | 发布部门:红盾信息网站 | 字体显示: [] [] []

黑龙江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加大主要公路沿线广告内容、电视台媚俗内容整治力度,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的指示精神,以及省纪检委关于严肃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部署要求,为深入推进全省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全力营造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环境,制定黑龙江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黑龙江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办法》)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

    面贯彻黑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指示为统领,以释放需求潜力推动消费升级、让人民群众消费少烦心、多开心为目标,以打击群众反映强烈、屡禁不止的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以构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社会共治体系为支撑,坚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社会共治,信用监管”,秉承露头就打,绝不姑息的态度,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推全省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向好发展,为打造黑龙江良好的发展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二、《黑龙江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主要分六个方面内容,第一方面:指导思想;第二方面:联合执法专项整治时间为2017725日至1225日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第三方面:整治重点,一是整治主要公路沿线及机场、车站广告。二是整治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媚俗广告。三是整治虚假违法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四是整治含有“特供”、“专供”字样的广告。五是整治“保收益、高回报、零风险”等违法金融广告;第四方面: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第五方面:整治措施,一是加强广告监测。二是落实审查责任三是强化案件查处四是加强协调配合第六方面:整治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二是加强督查,跟踪问效三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四是注重协调,形成合力

三、黑龙江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措施。

主要解决的问题:一是整治主要公路沿线及机场、车站广告。重点整治高速公路、省级公路沿线两侧牌匾广告、天桥广告以及机场、码头、火车站、汽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户外广告。广告设置应当与本地区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相协调,并有利于保护城市传统风貌、提升城市形象。广告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含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背传统文化美德等内容。广告内容应当重点宣传龙江地域特色、龙江风情文化、龙江品牌企业。支持和鼓励在机场、车站和主要公路沿线设置以宣传“绿水青山”、“大美龙江”等为主题的政府广告和公益广告。

二是整治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媚俗广告。严厉查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尊严利益的违法广告,以及利用党的“十九大”进行商业推广、商业宣传的违法广告;严厉查处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等具有不良影响的违法广告;严厉查处利用敏感人物、敏感事件、敏感话题借机炒作、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广告;严厉查处倡导不文明消费、不符合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违法广告;严厉查处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等内容的违法广告以及含有淫秽、色情、迷信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三是整治虚假违法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医疗、药品、保健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也是违法广告多发频发的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以刘洪滨、王志金、李炽明、高振忠为代表的“伪专家”、“伪学者”代言的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利用介绍健康、养生知识,医药资讯专版专题节目和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品、保健品广告行为;严厉打击超出批准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夸大产品功效,宣传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违法广告严厉打击未经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或者核准,非法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

四是整治含有“特供”、“专供”字样的广告严厉查处含有“特供”、“专供”及国家机关和国家领导名义等类似内容的广告;严厉查处利用与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及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的广告;严厉查处假借“特供”、“专供”或“内部特供、专用”等类似名义推销商品和服务,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违法广告。

五是整治“保收益、高回报、零风险”等违法金融广告认真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信息清理排查,严肃查处以下9种违法金融服务广告:一是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未合理提示或警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承担风险责任的广告;二是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广告;三是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的广告;四是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广告;五是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广告;六是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贷款中介、信用担保、典当等名义发布的吸收存款、信用贷款内容的广告或与许可内容不相符的广告;七是引用不真实、不准确数据和资料的广告;八是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内容的广告;九是宣传提供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金融产品,加大购房杠杆的广告

采取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广告监测。各市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广告监测室,强化技术保障,配备专业设备和专门工作人员,加强广告监测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对辖区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全时监测。特别要加强对机场、车站、主要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的抽查监测,对违法广告早发现、早停播(发)、早处置,避免长期存在造成更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加强广告监测数据的分析应用,准确研判本地区违法广告的重点和趋势,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监测结果,及时发布违法广告预警,及时对严重违法广告实施行政处罚。二是落实审查责任组织开展广告审查员培训,督促、指导大众传播媒介贯彻落实《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建立完善广告承接、登记、审查、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广告审查员初审、广告经营部门负责人复审、媒体主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查制度规定。坚决纠正媒体将电视频道、广播频率、报纸版面广告经营分段承包,审查把关不严或缺失而导致违法广告多发频发等突出问题。对广告发布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媒体,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不予核准或者依法吊销《广告发布登记》。三是强化案件查处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案件线索台帐制度,紧紧盯住专项整治的五个重点内容和重点区域,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上级交办和部门移交的典型违法广告要快速立案、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确保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回音。要对严重违法广告的各个行为主体依法进行查处,对本辖区调查处理难度大、程序复杂的,要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移交案件线索对屡罚屡犯、影响很大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采取停止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是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完善社会共治体系大力规范广告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黑工商发〔2016〕77号)加强与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媒体、互联网平台等的信息协作,将违法广告整治纳入到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和文明城市创建评测体系,建立完善整治违法广告信息通报制度、执法联动制度、联合督查制度、研究会商制度,推进社会共治。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内应逐步加大对新闻媒体资金支持保障力度,推动新闻单位加快改革发展按照采编经营两分开的原则,将承担公益性职能和可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采编、发行、印刷等经费支出,足额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真正形成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长效机制,有效防止为增收而滥发违法广告的倾向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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