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解读《关于深入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

2017-09-30 | 发布部门:红盾信息网站 | 字体显示: [] [] []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
  ——省工商局解读《关于深入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省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有效释放企业名称资源,2017年6月9日《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该《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有什么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是什么?有什么新的亮点?为此,省工商局局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以企业名称登记便捷、高效、利民为目标,推进工商登记制度便利化改革,有效释放企业名称资源,在保留窗口申报的同时,逐步实现冠以各级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的网上申报。同时结合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实施,可大大提高工商注册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让申请人申请企业名称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成果。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16年11月省局开通了冠省名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办理系统,实现自助申报、远程核准。
  ——自2016年12月1日起全省各级名称库全部向社会开放,依托省局官网的公众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名称查询提示服务。
  ——2017年5月下旬按照局领导要求,省局派出考察小组赴天津、北京、河南等地学习考察,吸收借鉴了北京市工商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在名称开放查询和自主申报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根据《工商总局关于提高登记效率积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54号)、《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本《方案》。
  三、《实施方案》有哪些突出亮点?
  ——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起名难、核名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简化办事流程,为申请人提供渠道多样、业务全面、简便易用的企业名称登记服务流程。
  ——各级登记机关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增加企业负担。
  ——充分利用电子化、网络化的优势,通过申请人外网申请—工作人员内网审核—审核结果外网反馈运行模式,实现企业名称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现阶段,为方便企业办事,尊重申请人意愿,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窗口申报或网上申报的方式。
  四、申请人在网上申请名称通过后办理设立登记时还需提交核准通知书吗?
  ——需要取得纸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申请人凭从登记系统打印的《企业名称核准告知书》,到登记机关换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对企业登记机关与企业名称核准机关为同一机关的,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入企业登记业务流程,与其他登记事项一并受理审核,免于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属于同一机关的,由企业登记机关在登记系统下载打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人免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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