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出台

2018-11-09 | 发布部门:红盾信息网站 | 字体显示: [] [] []

陕西: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出台

 

  近日,《陕西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出台。《办法》明确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企业规模等条件,设置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办法》规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并实施针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指导建立和完善本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和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进行指导和管理,以及积极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等。

  《办法》要求,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专业知识水平和日常履职等情况列为日常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对不履行职责或存在严重缺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书面提出调换人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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