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工商局推进法制机构“四零”服务承诺 优化营商环境

2018-11-09 | 发布部门:红盾信息网站 | 字体显示: [] [] []

绥化市工商局推进法制机构“四零”服务承诺 优化营商环境

 

  绥化市工商局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上,坚持优化工作流程,优化营商环境,将法制机构岗位服务也纳入“四零”服务承诺,承诺: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

  一是公示工作流程,完善工作规则。市工商局法制机构按照再造流程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工作流程、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理工作流程、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将法制机构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通过公示工作流程,使机关各科室在处理规范性文件的审议工作时做好配合工作,使前来咨询本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得到了满意的法律服务。

  二是“主动服务”,强化服务效力。市工商局根据法制机构工作职能,在审查、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强化主动服务。对于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交办的复议案件,主动与复议申请人、被复议申请人沟通,尽量全面了解复议申请人的申请请求和事实、被复议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做出的实体和程序依据。对于不需要通过复议或诉讼途径解决的问题,依法妥善处理,减少行政执法资源的浪费。市工商局每年通过主动沟通复议申请人和被复议申请人,一部分复议申请人主动撤销了复议申请。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依照“四零”服务承诺的要求,市工商局法制工作立足本职,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了本机关各项执法工作的依法开展,保证了执法时效、执法成效和执法公正。在开展办案工作中,对多年未开展经营活动的127户“僵尸”企业,法制机构采取提前介入指导;对集中抽检不合格商品案件,市工商局集中兵力集中时间同时完成案件的调查处理,保证了案件的公平公正处理。

  四是落实服务规则,加强引导疏导。市工商局通过统一规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行政权力流程图,使行政服务窗口和机关履职行权都做到于法有据,承诺做到“四零”服务。通过公示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行政权力流程图,让监管对象能够看明白、会使用,切身感受工商执法工作的便利化。尤其是对前来咨询、投诉的人员,法制工作人员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立足本部门工作职责,凭借专业知识,以法为据,剖析利害,答疑解惑,能当时解决的问题不拖不等,本部门能解决的问题不推不靠,对于本部门解决不了或无权管辖的为其指明解决的方式或方法,每位前来法制机构咨询、投诉的人员都是带着困惑或不满而来,走出去都是高兴满意而归。

  市工商局推进法制机构的“四零”服务承诺,是尝试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方式,真正体现了“职责有限服务无限”的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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