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广告、合同“三位一体”加强品牌培育营销保护服务指南

2017-09-30 | 发布部门:红盾信息网站 | 字体显示: [] [] []

  

  1.什么是商标?商标有哪些种类?

  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商标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根据是否在商标局核准注册可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2)根据商标构成要素分,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三维商标、颜色商标、声音商标等;

  (3)根据在商标局注册的类型可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四个基本类型。

  商品商标是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服务商标是指定使用在服务上的商标。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共有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个类别、服务11个类别。

  2.什么是集体商标?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直接办理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时,除提交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申请人盖章确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等。

  3.什么是证明商标?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直接办理证明商标注册申请时,除提交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申请人盖章确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4.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

  一是商标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或消费。二是商标可以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不断提高和稳定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三是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是企业信誉和质量的象征。四是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财产,信誉的载体,可以通过价值评估、转让、许可、抵押等方式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五是依法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5.申请商标注册有什么条件呢?

  (1)合法性。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及其他法律的要求。

  (2)显著性。该标志使用在具体的商标或服务时,能够让消费者觉得应该或者实际与商标或服务的特定出处有关。

  (3)非功能性。选定的商标对商品的用途或目的既不是至关重要的,也不会影响商标的成本或质量。

  (4)在先性。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申请的商标或者其他在先权利不存在冲突性。

  6.什么是商标的显著性?商标注册为什么要注重专属显著性?

  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构成商标的符号要素为自创无含义的单词或词组、或由动物卡通造型或通过特殊手法表现出的形态的,则属于显著性强商标,例如使用在“冰箱”上的“海尔”商标、使用在“彩色胶卷”上的“柯达KODAK”。一般而言,商标固有显著性越强,获得特殊保护的可能性越大。

  一个具有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要使消费者快速辨认自己的品牌,购买自己的产品或接受自己的服务,实现认牌购货目的,正确的商标注册策略就是注重商标的专属显著性,让自己的商标与众不同。

  7.商标与品牌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商标是区分商标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品牌是指公司的名称、产品或服务的商标,和其它可以有别于竞争对手的标示、广告等构成公司独特市场形象的无形资产。商标是品牌的核心,品牌只有通过商标注册才能得到法律保护。

  8.注册商标有几种途径?

  商标注册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负责。国内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即由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二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自行办理的,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9.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如何办理?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在中国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可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公安部门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有效期一年以上《外国人居留许可》的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参照涉外申请人办理。

  10.直接办理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有什么区别吗?哪种方式更快些?

  两种途径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方面并无差别。其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不同、提交的书件和文件递交方式稍有差别。

  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直接将申请文件递交到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 商标局的各种文件是送达当事人。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将申请文件直接递交、邮寄递交或通过快递企业递交商标局,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的各种文件也是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11.申请商标注册的费用是多少?是要分几次缴纳吗?领取注册证时还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吗?

  一个类别受理商标注册费600元人民币(限定本类10个商品/服务项目,本类中每超过1个另加收60元人民币)。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3000元人民币。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3000元人民币。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申请事宜时,商标注册规费应当在提交注册申请书件的同时缴纳。领取注册证时不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

  12.什么是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要求有哪些?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具体要求如下:

  (1)应当附送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对其指定的商品上的特定品质具有监督能力及其商品生产地域范围的证明文件。

  (2)证明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该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的全文或者摘要。

  (3)申请转让证明商标的,受让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3.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有什么异同点?

  (1)在注册主体上,二者的注册主体都不是具体商品或服务的生产者、提供者,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主体是具有检测、监督能力的机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注册主体,一般是有识别、监督能力的工、农、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

  (2)在表明来源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保证的都是来自指定区域、地域、地点的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特征、信誉,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侧重表明的是来自哪个指定区域、地域、地点;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更突出的特征是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哪个集体,商标使用人与集体的从属关系。

  (3)在使用主体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使用该标记,具体使用人必须是在该地理位置上利用其资源进行生产、服务的生产者、服务提供者;而根据我国的法律,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使用该商标。

  14.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有什么意义?

  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地理标志商标是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标杆。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持有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产品,往往更容易被外界所认识到其独特的品质。一个有良好信誉的地理标志更易于为市场接受,提高市场占有率。

  15.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应从哪些方面加强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和管理?

  (1)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制定实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2)组织、监督使用人按规定使用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标志”;

  (3)负责对使用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

  (4)对商品(或服务项目)质量进行监督检测;

  (5)维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协助行政和司法部门调查处理侵权、假冒案件。

  (6)在许可使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16.国外商标注册有几种途径?

  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主要有3种途径:

  一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

  二是欧盟商标申请。商标注册人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请注册共同体商标,获准后在欧盟范围内获得保护。

  三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17.如何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1)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拥有我国国籍。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直接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2)申请条件: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 “马德里协定” 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或是同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3)办理途径: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

  ①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②申请人自行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18.企业商标管理应包含哪些内容?

  一般说来,企业内部的商标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设立专门职能部门,全权负责商标管理与决策。

  (2)应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商标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如商标的设计、申请前的内部审核、商标注册证、注册商标标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商标的印制生产等。

  (3)应建立企业商标档案管理。企业商标档案是企业在商标注册、使用和维权过程中保存下来的有关文件材料。及时将相关资料留存入档,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和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时发挥作用,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4)形成企业商标体系,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企业根据不同产品的性质、特点,在其生产的不同商品上使用不同的商标,多商标经营有利于分散风险。

  19.企业商标使用标准化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1)建立商标使用的管理标准。商标使用的标准包括商标标志的元素构成、大小比例、字体形式、颜色背景,以及商标标志的所处位置、与周围符号的间距等内容。

  (2)规范自身的商标使用。严格按照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正确地使用商标,包括正确标示注册标记。违反商标法“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规定,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3)加强外部使用的商标管控。商标被许可使用人、销售代理商、特许加盟商、合作伙伴、广告设计人、广告发布者和商标印制厂商等,在从事商标使用、商标宣传、商标设计或商标印制等行为时,必须严格地正确使用商标标志。

  20.商标使用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1)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2)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3)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4)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5)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6)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

  21.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社会公众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注册的意见。商标法第33条规定,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初审公告申请商标侵犯其在先权利,或任何人认为初审公告申请商标违反了商标法关于绝对拒绝注册理由,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2.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撤销?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两者有什么不同?

  注册商标的撤销是指商标注册人或被许可人违反有关注册商标使用管理规定,由商标局依法予以撤销。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是指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注册过程中违反有关商标注册规定取得了商标专用权,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并由商标局公告。

  无论是注册商标的撤销还是无效宣告,都是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对已经注册商标依法取消商标专用权的措施。两者最大的不同是,被撤销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被撤销前是存在的,自公告之日起终止;而无效宣告的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至终不存在。

  23.什么是注册商标的续展?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届满后,商标权人如继续使用注册商标并使之得到法律保护,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续展注册。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24.什么是注册商标的变更?

  注册商标的各个注册事项是不能随意变动的。在有效期内的注册商标,如果其注册事项由于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了变动,就应当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变更相应的注册事项。有关变更商标注册事项的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由商标局发给相应的证明,并予以公告。

  25.注册商标有效运用包括哪些方式?

  (1)依法许可他人使用;

  (2)依法转让;

  (3)商标权质押。

  26.什么是注册商标的转让?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转让注册商标是注册商标的主体发生变更,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商标注册人。

  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为协议转让,即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协议 ,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商标转让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27.商标使用许可有几种方式?

  商标使用许可形式一般包括以下三种:

  (1)独占使用许可。即许可人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放弃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标使用权。一般情况下,独占被许可人与许可人的合作关系极为密切,是许可人在某一地区被许可商标的市场代言人,其商标使用权具有与许可人的商标专用权同等的法律地位,因此,人民法院认为独占被许可人同许可人一样享有商标侵权诉讼中的诉权。

  (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除许可人自己依法使用被许可商标外,仅将被许可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使用,不再将该商标许可给第二家。

  (3)普通使用许可。在普通使用许可中,许可人可以将被许可商标许可给多家使用,同时,许可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商标。这种许可形式较为普遍,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合同到期后,许可人往往不再与被许可人续签合同,因而被许可的商标以及被许可人的更换比较频繁。

  28.什么是商标专用权质押?

  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商标权作为财产权作价出质,将该商标权作为债权担保的民事法律行为。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订立后,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应当到商标局变更续展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双方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9.商标专用权质押应提交哪些材料?

  (1)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盖章或签字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签署的,还应附有关授权文件);

  (5)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出质商标专用权的评估报告;

  (6)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法人代表出具的授权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30.商标权质押贷款是怎么一回事?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信贷品种,也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用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质押物,从银行取得借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借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

  贷款对象为持有《商标注册证》并经依法登记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且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有3年连续盈利纪录,其商标专用权的价值经专门的商标评估机构确认,在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内,原则上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其商标专用权价值50%的一年期以内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不超过3年。

  31.企业在创立商标品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确保权利在手。无论是自己注册或者购买的,必须保证该商标权利在法律上是完整而没有瑕疵的;要确保自己的商标不被别人仿冒、侵权的同时也不仿冒他人的商标,不侵权他人的商标;要时刻监测自己的商标是否会在相近似的类别上被别人注册,自己以前已经注册的商标,是否已经被别人以“三年不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等,也可以委托专业服务机构进行相关商标监测;要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提前布局国内外商标注册。此外,若公司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的变化,要在商标局进行及时变更;要找合适且尽职尽责的商标代理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企业的商标法律事务和品牌推广。

  (2)使用好自己的商标。使用好自己的商标,就是要把自己法律意义的商标,真正使用于商品/服务,使自己的商标在使用中成为知名商标品牌。要做好营销推广,特别是整合营销;要在善用互联网的同时敬畏互联网;在广告推广方面,要突出自己商品服务的商标品牌、特点与卖点。防止自己的违规广告,透支品牌信誉;要注重商标品牌的口碑传播;注重选定自己的目标群,定向宣传自己的商标品牌。

  (3)维护好自己的商标品牌。企业应重视售后服务、客户意见的反馈及回访,尊重消费者的感受,客户需求的变化等等。善用品牌背书,以借助知名品牌提升自己的品牌。对不同层次的商品服务,最好使用不同的商标,防止商标品牌之间的相互侵蚀。

  (4)做好商标品牌的危机应对工作。处理品牌危机要遵循品牌危机处理规律,第一时间表明态度,是面对而非躲避,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坦诚地承认错误,虚心接受公众批评,并采取积极的挽救或改进措施,化解误解或敌意,再建立起与消费者、社会公众之间的信任关系。

  (5)让商标品牌创造价值。以商品服务的质量以及产品服务功能吸引消费者,树立商标品牌的良好形象。商标品牌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以后,商标品牌在引领产品服务方面的作用,就会越来越突出,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将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鉴于消费者对商标品牌的忠诚度,也会迅速提升市场占有率,促进企业繁荣发展。

  32.行政机关认定的商标品牌有哪些?

  (1)省著名商标。根据《黑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黑工商发〔2015〕16号)规定,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的注册商标,依据本办法予以认定为黑龙江省著名商标。

  (2)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商标法》第13条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负责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

  33.工商部门为什么要认定驰名商标?

  通俗地说,一般的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是针对注册,而且是限制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而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则涵盖了未注册商标,对于注册商标的保护也扩展到了不相同或者不类似商品服务上。为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由于承载较高商誉,比的商标更容易在较大范围内被复制、模仿、翻译,故驰名商标制度从保护商标权益和维护公平竞争及消费者权益角度出发,给予此类商标区别于普通商标的特别保护。

  34.驰名商标认定条件、途径有哪些?

  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1)条件: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是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是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是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是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2)途径:一是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商标法》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二是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商标法》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三是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商标法》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35.申请著名商标认定条件是什么?

  认定著名商标主要考虑下列因素:一是著名商标认定申请人是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二是该商标注册已满2年、连续使用满3年,且无权属争议;三是该商标广告宣传范围和销售区域须达到6个以上地级市或2个以上省或直辖市;四是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的产量、销售额、纳税额、利润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五是申请人设有商标管理机构,具有完备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及投诉解决机制。

  36.什么是域名?域名与商标的关系?

  域名,是指国际互联网上的网络地址,每一个域名都有一个IP(Internet Protocal)地址与之对应。IP地址由32位二进制数组成。域名注册实行"在先申请"原则,一般通过在线方式完成。域名的注册仅需审查是否有在先的相同域名,而无需审查该域名是否与他人的其他在先权利(如商标权)相冲突。

  商标和域名作为企业主要的商业标识,关系密切;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域名作为一种新型的权利,也成为企业与消费者关联的一个重要途径。企业应及时注册域名,并将商标、域名统一起来,不仅便于消费者在记住商标的同时记住企业的域名,同时还可以防止一些投机分子将你的商标作为域名进行注册牟取不正当利益。

  37.互联网条件下企业如何加强商标权的保护?

  当发现本企业的商标或商号被他人注册为域名时,商标权人或商号使用人应及时向域名注册机构提出异议。按照《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规定,异议提出后,在确认商标权人有商标专用权之日起30日后,域名服务就会自动停止。如果企业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与他人域名发生冲突,商标权人认为他人的域名注册足以在实践中与自己的商标发生混淆而令自己受损,确实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可以依据我国《商标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38.什么是商标专用权?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形式有哪些?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和续展权等。

  侵犯商标专用权主要有以下形式: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是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是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是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39.如何保护商标专用权?

  商标权的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商标权人、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

  (1)自我保护。

  ①加强日常管理。商标使用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是否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商标,是否擅自改变图形、字体或二者的比例,是否正确有效地使用商标注册标记,商标标记的印制是否委托了有资格的印制单位,商标标识的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方式是否作了有效的记录和管理,注册商标在许可他人使用时是否签订了合法的许可合同,许可合同是否备案,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的商品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许可使用中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责任承担是否明确等问题。

  ②提高知名度。在行政机关方面,通过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和有关诉求,积极参加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的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在司法方面,通过对他人对自己商标侵害行为的诉讼请求法院认定自己商标为驰名商标。

  ③加强商标监督。要了解其他人的商标注册和使用情况,主要是自己的竞争对手和其他非法经营者的行为,看是否有涉嫌侵权的商标使用行为,发现侵权行为,立即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行政或司法保护。

  (2)行政保护。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

  (3)司法保护。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维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40.什么是合同?合同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种类包括:买卖合同、服务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承包合同、委托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居间合同、技术转让合同、供热供电合同等。

  41.为什么要签订合同?

  合同是现代企业经济往来的主要形式。书面合同是目前使用最普遍的一种合同形式,其作用是能够充分的表达当事人要表现的合约意思,为日后发生纠纷提供还原事实的依据。签订合同可有效的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起到积极的作用,最大程度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利。签订了合同就有了法律依靠,在履行合约期间,双方的书面承诺,有法可依,有据可寻,使所有的商务合作者,都能规范的承诺和履行合作,从而使合作的结果完美化和合法化,达到保护权利、防止纠纷、约束违约、维护诚信的目的。

  42.合同订立、履行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43.一般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44.如何确定合同的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45.什么是合同格式条款?

  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46.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应当注意什么?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47.含有格式条款的哪些合同,需要将合同文本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黑龙江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中规定下列合同含有格式条款的,经营者应当自合同文本使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合同文本报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一)房屋买卖、住宅装修装饰合同;(二)物业管理合同;(三)旅游合同;(四)供用电、水、气、热合同;(五)邮政、电信、有线电视合同;(六)消费贷款和人身、财产保险合同;(七)经营性教育、医疗合同;(八)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备案的其他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

  48.经备案的合同文本中的格式条款变更的是否应该备案?

  经备案的合同文本中的格式条款变更的,经营者应当在格式条款变更后十五日内,将变更后的合同文本报原备案部门备案。

  49.什么样的格式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50.如何确定合同的效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51.什么情况下合同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2.合同中的哪些免责条款无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53.哪些合同是可变更或者撤销的?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54.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55.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怎么办?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56.在哪种情况下可以提出合同中止履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7.如何变更合同?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58.哪些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59.在哪些情形下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60.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61.合同解除后的债务如何处理?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62.合同违约责任谁来承担?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63.违约金是否可以约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64.定金条款有什么作用?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65.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怎么办?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66.合同争议解决途径有哪些?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67.什么是仲裁?

  仲裁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争议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允许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

  68.什么是广告?广告活动主体有哪些?

  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广告活动的主体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

  69.广告在企业品牌营销中的地位和作用?

  广告是品牌营销的重要手段,借助广告宣传企业、推销产品、美化品牌,对于消费者理解品牌内涵、建立品牌忠诚,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为消费者提供信息,令消费者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环境中初步地识别、记忆品牌;

  (2)能够明确品牌的差异性,并传达给消费者;

  (3)在消费者已经建立了对品牌的认知和记忆之后,还可以起到提醒的作用;

  (4)能创造出品牌的附加值;

  (5)能够刺激消费者对品牌商品的消费。

  70.什么是广告主?

  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71.企业发布广告的原则要求是什么??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公平诚信,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诋毁竞争对手或贬低同类其它商品。

  72.广告的“五说”内容是什么?

  一是向谁说,准确定位目标消费者,有的放矢;

  二是说什么,认真做好广告内容的创意设计;

  三是如何说,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和兴趣,激发其购买欲望;

  四是什么时间、地点说,也就是广告媒介策略;

  五是说后的效果,也就是广告评估。

  73.什么是广告评估?

  狭义的广告评估是指广告所获得的经济效益,即广告所带来的销售效果。广义广告评估则是指广告活动目标的实现过程,即广告信息传播过程引起的直接或间接变化的总和,包括广告传播、经济和社会效果。

  74.广告调查评估的内容是什么?

  (1)广告调查的方法是否科学,是否有效,可信度、可靠性如何;

  (2)调查中收集的原始信息是否充分、全面,关键信息有无遗漏和误用;

  (3)收集的信息内容对广告活动的适应性如何;

  (4)广告预测是否准确,与市场发展是否相吻合。

  75.广告策划评估内容是什么?

  (1)广告计划是否与广告目标相一致;

  (2)评估广告决策是否正确,广告策略是否运用恰当;

  (3)评估广告主题是否正确,广告创意是否新颖,广告诉求是否明确,目标消费者选择是否准确;

  (4)广告预算与实际的费用如何,体现出的效益如何。

  76.广告实施评估内容是什么?

  (1)广告文案是否准确,广告用语是否简洁、准确、特别;

  (2)广告作品质量如何,是否有吸引力、冲击力和说服力;

  (3)广告发布策略的运用是否恰当;

  (4)广告媒介的选择与组合是否合理,刊播的广告信息是否准确到达目标消费者;

  (5)实际获得广告信息的目标消费者与可能接受广告信息的目标消费者的数量如何;

  (6)广告活动是否在预定区域展开,是否与广告计划相一致。

  77.广告效果评估内容是什么?

  (1)是否达到预定的广告目标,获得的广告效果耗费的成本是否超过计划的预算;

  (2)广告计划在实施过程中是否起到了超越计划的作用;

  (3)广告活动的实施是否最大效益地使用了资源(指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

  (4)接触广告的目标消费者数量(即广告的接触率)、注意和理解了广告信息的受众数量;

  (5)因广告内容而改变态度、意见、观念的目标消费者的数量;

  (6)按照广告导向采取了行动的消费者的数量和重复采取类似行动的消费者数量。

  78.广告策划的五个步骤是什么?

  (1)市场调查。通过收集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全过程的有关资料,加以分析研究,确定广告对象、广告诉求重点、广告表现手法、广告活动策略等。市场调查通常包括市场环境调查、产品情况调查、市场竞争性调查、消费群体调查、购买方式调查等。

  (2)广告策略。根据市场调查分析所提供的市场价格资料、产品组合情况和发展情况、销售条件、销售人员和销售渠道情况、市场发展趋势和市场竞争等详细资料,结合预测,做出适当的广告决策。广告决策的重点是广告投入、广告时间、传播地点、传播形式、传播媒介及持续时间。

  (3)媒介策略。广告媒介的作用在于把产品的信息有效地传递到目标市场。广告的效用不仅与广告信息有关,也与广告所选用的广告媒介有关。

  (4)创意设计。广告主题鲜明、突出,必须能够体现广告策略,还必须能够反映广告的信息内涵能够针对消费者的心理,使人们在接触广告之后,很容易理解广告要告诉他们什么。广告创意要新颖、深刻、准确、独特,摆脱旧的经验和意识的约束,引人入胜地表现主题。广告语言要精练、准确、通俗易懂,对消费者能产生吸引力。

  (5)广告评估。狭义的广告评估是指广告所获得的经济效益,即广告所带来的销售效果。广义广告评估则是指广告活动目标的实现过程,即广告信息传播过程引起的直接或间接变化的总和,包括广告传播、经济和社会效果。

  79.广告“4C”理论内容是什么?

  八十年代,美国的劳特朋针对4P(产品、价格、渠道、促销)的问题,提出4C营销理论,即瞄准消费者需求、消费者所愿意支付的成本、消费者的便利性与消费者沟通。

  4C营销理论注重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是整合营销的支撑点和核心理念。

  80.企业如何正确选择广告发布媒介?

  任何好的广告,必须要有好的广告媒体来传递,才能获得好的广告效果。企业在选择广告传播媒介时,要从企业或商品特点和促销目标出发,选择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直接接触目标市场,节省广告成本,能获得最佳促销效益的广告媒体。不同的广告媒体有不同特点,应综合考虑以下4个方面的因素:

  (1)目标市场特征。广告的目的就是对目标市场的潜在顾客发生影响,从而促进购买。因而,选择广告媒体要考虑消费者易于接触,并乐于接受的媒体。并且要根据目标市场范围,选择覆盖面与之适应的媒体。如,开拓区域市场,可选择地方报纸、电台、电视台,如果提高在全国的知名度,则宜选择全国性的媒体。

  (2)广告商品的特性。由于商品的性质、性能、用途不同,宜选择不同的广告媒体。例如,对于生活用品、可用电视、广播或进行家庭走访;对于专业技术性强的机械设备等,则宜利用专业性报刊杂志,或邮寄广告形式,以便更直接的接触广告对象。

  (3)媒体性质。主要是考虑媒体本身的流通性、时间性、覆盖面和表现力等。

  (4)媒体的成本。不同媒体费用不同,同一媒体不同时间、位置费用也会不同。企业在选择时要根据自身财力和对广告效果预期选择适宜的媒体。

  81.什么是好的广告代理公司?

  广告代理公司是提供市场营销服务的公司,其职责是帮助企业策划、准备、实施和评估所有或是部分的广告宣传项目。好的代理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1)拥有丰富的媒体资源,可以满足企业的多种媒介策略;

  (2)拥有专业的策划、制作团队,可以满足企业多种品牌营销策略;

  (3)掌握更多的市场信息,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4)帮助企业合理控制广告成本,提升企业品牌营销广告投入产出比。

  82.企业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应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83.什么是公益广告?企业如何利用公益广告宣传品牌形象?

  公益广告是指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广告。

  企业出资设计、制作、发布或者冠名的公益广告,可以标注企业名称和商标标识,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不得标注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以及其他与宣传、推销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内容,包括单位地址、网址、电话号码、其他联系方式等;

  (2)平面作品标注企业名称和商标标识的面积不得超过广告面积的1/5;

  (3)音频、视频作品显示企业名称和商标标识的时间不得超过5秒或者总时长的1/5,使用标版形式标注企业名称和商标标识的时间不得超过3秒或者总时长的1/5;

  (4)公益广告画面中出现的企业名称或者商标标识不得使社会公众在视觉程度上降低对公益广告内容的感受和认知;

  (5)不得以公益广告名义变相设计、制作、发布商业广告。

  84.什么是广告代言人?企业在广告策划创意中选择代言人应注意哪些问题?

  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企业选择品牌代言人应注意以下五个问题:

  (1)选择具有良好社会公众形象的代言人,忌用品行不稳定、负面新闻过多的代言人;

  (2)代言人名气要与品牌知名度门当户对,个人气质与品牌内涵要匹配;

  (3)不能使用代言过竞争对手品牌广告的代言人;

  (4)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5)不能使用因虚假违法广告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代言人。

  85.如何降低广告成本?

  企业降低广告成本,首先要科学合理地分配广告费用预算,包括根据广告的媒介策略确定媒介间的广告费用分配,根据广告对象在不同区域依据需要在各区域间摊分广告费,以及计划广告中不同广告产品间的广告费用分配。其次要尽可能地实现精准传播,让广告传播可以直达受众,使广告投放有的放矢,在实现品牌最大化传播的同时,节省广告费用。再次就是努力找到有效的低成本传播模式。如充分发挥社会新闻传播,把企业和产品的经济商业新闻转变成为公共社会话题,从而取得更好的效果,或者影视嵌入传播,这是目前广泛使用的传播模式,不知不觉、潜移默化的达到传播的目的。

  86.没钱能做广告吗?

  没钱也能做广告。

  如果缺钱企业和媒体或者传媒集团进行合作,媒体先免费给企业做广告宣传,然后双方按约定利润额或营销额进行分成而因此获得收益,这对企业而言是很划算的。此外,企业也可与广告公司或另一家企业合作,由另一家企业出资做广告宣传,然后双方按约定分成。

  资源置换也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如房地产企业用房产置换媒体或广告公司的广告宣传费用,也是不用钱做广告的一个方面。

  此外,现在很多微商所做的广告宣传就是无本的投入,通过朋友圈传播,或者把自己的二维码印制在一些低成本的扇子、手帕等小礼物上免费送给路人,以达到宣传的目的。

  最后,一些网站像58同城等都有免费的宣传平台,利用好新媒体平台,是零投入广告的最好选择。一些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做广告宣传,比如车库门,门上印着自己的联系方式;保温阳台上, 留着自己的联系电话等等,产品本身就是对自己的一种零投入宣传。

  87.广告内容不得含有的11种情形是什么?

  (1)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2)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3)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4)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5)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7)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8)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9)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10)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88.什么是虚假广告?虚假广告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虚假广告的表现形式是:

  (1)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2)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3)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4)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5)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89.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等方面的表示有哪些明确要求?

  (1)在品牌营销中 广告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2)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90.企业在广告中宣传专利产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

  91.企业发布绿色食品广告应注意哪些问题?

  (1)必须符合我国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标准;

  (2)广告不得含有“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

  (3)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4)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替代母乳,不得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

  (5)广告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92.企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2)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3)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4)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5)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93.企业发布药品广告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2)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3)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4)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94.企业发布酒类广告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2)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

  (3)出现饮酒的动作;

  (4)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

  (5)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95.企业发布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广告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广告关于品种名称、生产性能、生长量或者产量、品质、抗性、特殊使用价值、经济价值、适宜种植的范围和条件等方面的表述应当真实、清楚、明白,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作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

  (2)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3)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或者作保证性承诺;

  (4)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96.企业在广告宣传中如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

  (1)企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

  (2)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3)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①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②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

  97.企业委托设计、代理、制作、发布广告,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与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企业委托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应当委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企业委托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开展广告活动,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商品信息和齐备的证明材料,不得为达成广告目的怂恿广告经营者设计、制作不实广告。

  98.企业在广告中使他人名义或形象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99.企业开展广告活动哪种情况下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广告主)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1)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2)在广告中损害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

  (3)冒他人专利的;

  (4)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服务的;

  (5)在广告中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

  (6)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

  100.违法广告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广告作为企业进行市场营销的重要手段,被广大企业主普遍使用。然而,有的企业主因对利益的不当追逐而发布违法广告,严重影响了市场竞争环境,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广告业的长远发展。一是破坏企业形象,严重损害品牌的美誉度;二是破坏企业诚信,使得长期积累的品牌忠诚崩塌;三是承担相关法律、民事责任,制约企业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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