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企业集群登记模式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

2018-11-30 | 发布部门:红盾信息网站 | 字体显示: [] [] []

集群登记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哈尔滨市企业集群登记模式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哈尔滨市探索企业集群登记模式、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做法受到表扬。

  集群登记是指多个有限责任公司以一家托管企业的住所地址,作为自己的住所登记,并由该托管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形成企业集群的注册登记模式,该模式在各类产业园区、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区域以及电子商务等行业中推行,突破了传统的“一址一照”限制,实现了“一址多照”。自2016年以来,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开发区为试点开展企业集群登记,在全省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并在全市逐步推开。创业者和新业态企业无需租赁场所或办公场所,登记注册时也不需要提交住所登记材料,大大节省了小微企业创业成本,促进小企业之间资源共享、“抱团发展”,通过集群登记实现准入“零门槛”,切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培育和发展地方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探索和实践中,哈市涌现出如哈尔滨云容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腾讯孵化基地)、哈尔滨智能电力光学设备有限公司、哈尔滨云创咖啡有限公司、黑龙江婉菁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一批民营企业,抓住发展机遇,享受改革红利,积极发挥“创客乐园”“成长中心”的服务功能,吸引了大批企业入驻,迅速发展成为省内中小企业和大学生初创者的创业摇篮。同时,为加强集群注册及托管企业、集群企业的管理和规范,多次组织企业座谈和专家论证,经市政府批准,出台了《哈尔滨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责任义务,创新监管模式,提高了企业创业创新的成活率和成功率。截至目前,我市登记注册托管企业126户,集群企业6941户。

  自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简化住所登记条件,落实先照后证、“多证合一”、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5天等改革措施,切实减少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当前,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将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为促进全市市场主体蓬勃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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