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水壶消费提示
黑龙江省工商局
(2015年5月7日)
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相关规定,省工商局近期依法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省工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程序,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确定委托中标承检机构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流通领域家用电水壶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
本次抽查检验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为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中的功率偏差、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省工商局要求辖区工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检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进行处理。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者和有关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标准要求电水壶应标有额定输入功率,在正常工作温度下,其输入功率对额定输入功率的偏离不应大于规定的偏差。电水壶的输入功率偏差不得超出+5-10% 的范围。其目的是让使用者能按其明示的功率正确的配用电源。输入功率偏差大于标准的上偏差可能会造成消费者在使用该电水壶时,电源过载,有着火的危险。而输入功率偏差小于标准的下偏差可能达不到正常使用效果;标准对不同功率的电水壶应使用的电源线的截面积有相应的要求,这项指标不合格容易产生火灾、触电等安全隐患。电源线的线径过于细小,容易造成电源线因无法承受相关电流而发热,进而发生触电及着火的危险。
省工商局提示消费者在选购家用电水壶时应参考以下内容。
(一)尽量到大型商场购买知名品牌商品。
(二)要认真检查商品检验合格证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3C”认证标志。
(三)要主动向现场销售人员了解电水壶的安全装置,如是否有接地保护、防干烧、防超温、防超压装置等安全保护措施。
(四)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选购相应容量的电水壶。例如2-3人的家庭可以选用1.2L、1000W左右的电水壶。
(五)查看产品的标志与说明,包括:商标、企业名称、地址、规格、型号、容量、电压参数、功率参数、电源性质的符号等;应有防止误用的警告语,应有详细的清洁方法等。
(六)查看外观。塑料件较厚且外观比较光滑、亮泽和美观。金属部件敲击感觉材料的厚薄。选购时应特别注意其密封状况,并测试有无漏水漏电现象。可以看到加热元件时,应注意加热元件与壶身的接口,应安装牢固和密封可靠,可用手轻轻拨动加热元件,检查装配是否牢固,不应有松动现象。匹配的插头与插座是否配套,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是否有认证标识。
(七)应尽量选购具有限温控制功能的产品。带有限温控制功能的产品在水烧开后限温器能够自动切断电源。
附:不合格家用电水壶名单 请点击下载
注:新闻媒体发布不合格商品时应将商品的标称名称、标称商标、标称生产者、标称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一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