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挂12315行政执法指挥中心牌子)
(简称:消保处)
0451-84617521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和12315行政执法指挥网络平台建设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并指导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统计分析投诉举报信息,发布消费预警信息,进行消费提示;指导系统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和12315行政执法指挥工作。承办省局交办的其他事项。